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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工程项目,可否作为其中一方施工单位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资质?
作者:小编    日期:2025-07-31    点击:

问: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工程项目,可否作为其中一方施工单位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资质?

答:不可以,施工单位间的联合体项目,不作为有效代表工程业绩认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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